更新时间:2019-04-11
2016年,我省推出了科技创新券政策
2018年7月20日,京津冀三地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科技创新券互认互通
2019年1月29日,省科技厅印发通知,我省正式启动实施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工作
□记者 宋 平
近日,廊坊市海泰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一个好消息,他们依托与天津大学合作项目申领的两批科技创新券获得审批通过。这意味着他们向天津大学支付的部分费用可以“报销”了。
“早就知道我省有科技创新券的支持政策,但和外省科技服务提供机构合作中,这还是第一次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服务。”该公司负责人马永光介绍,“这就像出差报账一样,我们到京津寻求科技服务,自己先垫资,再到我省按照相应比例‘报销’。”
2016年,我省就推出了科技创新券政策。科技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向科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均可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在线申请,每年最高可获10万元科技创新券,可与自筹经费1∶1使用。
2018年7月20日,京津冀三地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科技创新券互认互通。今年1月29日,省科技厅印发通知,我省正式启动实施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工作。对河北省境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自2018年7月20日起与北京、天津的开放实验室开展的科研合作项目给予创新券支持。自此,凭借一张创新券,三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即可跨区域共享科技资源,满足自身创新创业需求。
“三地互认互通科技创新券,我省企业使用京津技术又多了一项保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京津冀科技创新券互认互通启动后我省首批“尝鲜”企业之一,海泰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019年分两次共申领了额度为7.5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相当于单一合同资金的50%。“科技创新券的互认互通,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是对京津冀三地跨区域共享科技资源的鼓励和支持。”马永光说。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寻求更多的科技资源,科技服务提供机构也希望拓宽科研合作领域。目前,三地共遴选出753家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科技服务提供机构,作为接收异地创新券的合作实验室,其中包括北京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
依托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河北省输变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我省的科技服务提供机构之一,在三地共享科技创新券之前,就与多家京津电力机构开展了合作。“科技创新券其实是搭建了一个政策平台,让行业内部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提供机构相互了解,进而产生合作。”该研究院副院长彭广勇介绍,三地共享科技创新券,将拓宽科技服务提供机构的科研领域,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三地共享科技创新政策,让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用高精尖技术提升产品品质。”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